勞動部今(17)日預告修正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2條、第12條草案,將婚假由8日延長到14日,支持勇於追求幸福的年輕人,有更充裕時間籌備婚禮與成家事宜,《EBC東森新聞》也為您整理相關QA一次看。
勞動部表示,本次修正草案將勞工婚假比照軍公教延長至14日,完成預告後會盡速進行發布法制作業,並預定10月1日上路。新制上路後,登記結婚新人可向雇主申請14日婚假;新舊規定銜接過渡期,若在新制上路前已登記結婚,結婚登記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(或經雇主同意延長到1年內),原婚假8日尚未請休完畢之新人,因仍處於得請婚假之請求期間,婚假日數適用新法規定,由8日延長到14日,以提供即將結婚或新婚勞工,有更充裕時間籌備婚事、蜜月及新成家相關事宜。
勞動部補充,依現行規定,婚假期間雇主應照給工資,為減輕企業因增加婚假天數的薪資負擔,本次修正所增加的第9日至第14日婚假工資,雇主於給付勞工後,可向勞動部申請工資補助,政府支持雇主共同打造勞工結婚成家的友善職場環境。相關補助規定及申請流程將於《勞工請假規則》修正發布時,一併公布。
勞動部最後強調,希望藉由本次修正《勞工請假規則》增加婚假日數並搭配政府補助薪資配套措施,推動企業打造兼顧工作與家庭幸福的勞動環境。勞動部同步積極推動【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—家庭支持篇】中孕產育各階段友善育兒職場相關措施,以強化從新婚懷孕到養育子女的職場環境。
至於《勞工請假規則》修正草案除公告在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--眾開講」蒐集各界意見外,也同步刊登於勞動部「勞動法令查詢系統」。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,可於預告期限內提供勞動部,如有相關疑問,也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。
A:重點只有一個,勞工的婚假直接從8天升級成14天,且工資照給。
請假期間沒變:從結婚登記日前10天起算,3個月內要請完(經雇主同意可放寬到1年內)。
政府挺雇主:勞工請第9~14天的這6天全薪,政府會全額補助給雇主,完全不增加企業負擔!
A:判斷關鍵就在「新制上路的那一天,你的8天婚假請完了沒」
已請完8天:適用舊規定,婚假請求權已行使完畢。
還沒請完8天:可適用新制規定!婚假總日數自動升級為14天(前面已經請掉的天數會併入這14天計算)。
A:不包含!
婚假是請「你平常要上班的日子,也就是工作日」,如果你請婚假的期間遇到例假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或勞動節,這些原本就不用上班的日子通通不用算進14天的婚假裡,所以實際連起來休,假期會比14天還要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