賄選手法層出不窮!新北地檢署日前才查獲有里長候選人請吃豆花、免費義剪賄選後,如今又查獲三重一名尋求連任的劉姓里長,涉嫌以免費經絡按摩方式賄選,檢方指揮三重分局等單位約談劉女等11人,諭知劉女以10萬元交保,2名按摩師1人2萬元交保、1人限制住居,其餘8人請回。
據悉,這名尋求連任的無黨籍劉姓女里長,涉嫌在今年8月間,前往選區一處200多戶住戶的大型社區,舉辦免費經絡按摩活動方式,請來2名按摩師提供免費按摩服務,過程中更不斷暗示里民「這次選舉」等語。
新北地檢署接獲情資後,由檢察官張勝傑指揮三重分局、新北檢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,兵分多路搜索劉女住處等處所,並約談劉女、按摩師等11人到案。
檢方複訊後,認定劉女涉犯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、交付賄賂,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罪嫌,犯罪嫌疑重大,諭知劉女以10萬元交保、2名按摩師1人2萬元交保、1人限制住居,其餘8人請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