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滿友人騷擾女室友 新北男狠殺他伴屍4天...判決曝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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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經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,周男於今(30日)遭判處無期徒刑。(示意圖/翻攝自canva)
案件經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,周男於今(30日)遭判處無期徒刑。(示意圖/翻攝自canva)

新北市一名60多歲周姓男子,去年因不滿友人楊姓男子疑似騷擾女室友,雙方爆發衝突,周男竟將楊男殺害,事後不僅沒有報警,還拿走死者手機傳訊息給自己,企圖營造對方仍在世、甚至有輕生意圖的假象,直到伴屍4天後,才打算將遺體移往其他地點。案件經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,周男於今(30日)遭判處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

不滿友人對女室友動手動腳 衝突演變成命案

判決指出,事件發生於2025年4月,楊姓男子當時曾在周男住處借住數日,期間疑似對一名同住的女性友人有不當肢體接觸。周男得知後心生不滿,雙方因此發生口角,沒想到衝突進一步升高,周男竟當場殺了對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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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男於去年8月遭檢方依殺人罪、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。(示意圖/翻攝自canva)

 

盜用死者手機傳訊息 企圖製造自殺假象

楊男死亡後,周男拿起死者手機,傳送「我先走了」等內容給自己,試圖讓外界誤以為楊男仍有傳送訊息,並藉此營造輕生的假象。更令人震驚的是,周男在犯案後竟與遺體共處長達4天,期間還打算將屍體運往其他地方處理。周男於去年8月遭檢方依殺人罪、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,並經法院裁定羈押。

國民法官審理後判無期徒刑 另涉通信犯罪判6個月

全案由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參與審理。法院認定,周男涉及殺人、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及偽造準私文書等罪,其中盜用電信設備通信與偽造準私文書屬於同一行為觸犯數罪,依法依想像競合犯規定,從較重的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罪處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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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綜合考量周男的生活背景、知識程度及案發後的態度,最終就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。(示意圖/翻攝自canva)

法官綜合考量周男的生活背景、知識程度及案發後的態度,最終就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,並褫奪公權終身;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罪則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,得易科罰金。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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