遭爆「找小偉X館嫂2次」 館長怒告大師兄!檢不起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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館長陳之漢(左)控大師兄李慶元(右)妨害名譽。(圖/翻攝自李慶元、飆捍臉書)
館長陳之漢(左)控大師兄李慶元(右)妨害名譽。(圖/翻攝自李慶元、飆捍臉書)

網紅「館長」陳之漢與昔日戰友、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前員工李慶元(綽號「大師兄」)去年爆發衝突。李慶元曾在直播中指控,館長要求助理「小偉」傳送私密照片,甚至爆料曾兩度要求小偉與館嫂發生性關係,以「找小偉X館嫂2次」形容相關指控,引發外界議論。陳之漢事後以妨害名譽提告,檢方調查後認為,李慶元相關說法有證據可供佐證,最終作出不起訴處分。

館長控大師兄散布不實言論 提告妨害名譽

根據《鏡週刊》報導,陳之漢指控李慶元於2025年11月在新北市板橋區透過臉書直播,稱他曾要求助理「小偉」與妻子發生性行為;此外,李慶元也在2026年1月接受專訪,以及2025年12月赴泰國受訪時,發表涉及陳之漢霸凌、害死更生人等言論,陳之漢認為內容不實,因而提告妨害名譽。李慶元過去直播時也曾以「找小偉X館嫂2次」描述相關爆料,指稱館長曾要求助理與館嫂發生性行為。

小偉出庭作證 檢方認為直播內容有依據

案件調查期間,關鍵證人「小偉」到庭說明相關經過。根據不起訴書內容,小偉證稱,曾向李慶元提及館長要求他與館長妻子發生性行為一事,並表示自己並未請李慶元替他直播。

小偉也說,陳之漢於2025年11月14日先開直播提到相關事件,稱小偉與李慶元等人恐嚇他,李慶元隨後開直播,是為了回應並澄清。檢方並指出,陳之漢當天直播確實提及有人指稱他曾傳訊息、要求對方提供性愛影片,以及妻子涉及性騷擾等內容。

檢方認為,李慶元是在聽聞陳之漢直播內容後,基於澄清目的說明相關情況,且其言論有證人證述及其他資料可供佐證,因此認定尚難以妨害名譽罪相繩,作出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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