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9月,巨業客運施姓司機駕車行經台中市區路口時,撞上正在穿越馬路的林姓女大生及王姓學姐。施男下車查看後重新移動公車,過程中林女遭車輪輾壓,送醫後仍宣告不治。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施男4年6月徒刑,案件昨(3)日二審審結。施男辯護律師表示,施男因駕照遭吊銷,只能騎機車送外送維持生計、籌措賠償金,每天約騎100公里。
回顧案情,2024年9月22日晚間9時13分,施男駕駛巨業客運公車行經台中中區綠川東街、中山路口左轉時,撞上正在穿越馬路的林女及王女。
施男下車查看時,王女坐在公車右前方,林女左手則露出於右前車輪後側。施男稱,為避免輾壓林女,才重新上車向前移動。不料王女發現林女再次遭壓後大聲呼喊停車,並指揮施男倒車,過程中公車輪胎再次壓到林女頭胸部,林女最終不治。
檢方起訴時認為,難以認定施男撞擊後下車查看,再度駕車前移是出於故意殺人,因此未以殺人罪起訴。一審法院也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施男4年6月徒刑。
不過,二審公訴檢察官認為,施男在可預見危險的情況下,未充分查看便多次移動車輛,導致林女死亡,應改論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。本案二審已於昨日審結,法院後續判決仍待公布。
辯護律師周仲鼎表示,施男對事故深感自責,也向林女母親致歉。施男目前因駕照遭吊銷,無法再從事駕駛工作,只能騎機車送外送維持生計、努力支付賠償金,每天約騎100公里。
律師指出,施男家中有90多歲雙親及罹癌妻子需要照顧,其他家人經濟條件也不佳。一審判決後,施男一度打算不上訴、直接入監,但律師考量若施男入獄,家庭經濟恐陷入困境,因此勸他提出上訴。
辯護方也提到,施男案發當天從早上6時開始排班,當日最後一趟車於晚間7時30分從大甲出發。律師稱,施男當時已滿65歲,依規定不應於晚間6時後駕車,但因公司排班仍照常執勤,盼法院一併考量相關情況。
林女母親在庭上表示,理解施男有家庭經濟壓力,但自己同樣上有老、下有小,認為犯錯仍須承擔責任。她強調,並非要求施男判死刑,而是希望法院能以殺人罪論處。
林母也提到,女兒離世後,部分路口因此改善,但她不希望類似悲劇再次發生。她認為,法院判決可能影響是否有人仿效,若仍以過失致死罪處理,行人及民眾恐難以安心,希望判決能符合情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