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某大學男教授阿明(化名)利用師生關係,以指導論文為由,將女學生小花(化名)約至校內個人研究室,假借按摩名義要求她脫去衣物,接著觸摸私密部位。小花起初因權勢關係不敢反抗,後來明確拒絕仍遭侵犯,事後崩潰向友人求助。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,認定阿明違反小花意願,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。
判決指出,阿明與小花具有師生關係,過去曾協助安排校外實習,也聘用小花擔任助理,小花在學業、經濟及未來職涯方面都對阿明有所依賴。2025年7月12日,阿明以指導論文、討論修改意見為由,將小花約至校內個人研究室,並在室內鋪設泡棉墊,表示可以幫忙按摩放鬆。
阿明先要求小花趴下,隨後又讓她翻身仰躺,接著掀起衣服,要求她脫下胸罩及褲子等衣物。過程中,阿明觸摸小花胸部及下腹部,小花表示疼痛後,阿明詢問她是否有性經驗,還稱可以幫她「放鬆」,接著觸碰其私密部位。
小花起初因師生間的權勢關係而不敢反抗,但後來已推開阿明的手並表達拒絕,阿明卻仍持續侵犯,甚至出言表示:「妳再這樣,我就真的對妳怎樣!」隨後再次觸摸小花私密部位並伸入手指。直到小花多次搖頭拒絕,並表示父母正在等待,阿明才停止相關行為。
小花離開研究室後,隨即傳訊息向友人求助,友人發現她全身發抖、情緒崩潰,之後陪同她與親人前往醫院採證並報警。
審理期間,阿明否認犯行,並以小花事後曾在社群平台發布看似開心的內容,以及兩人離開研究室時仍一同出現等情節,質疑小花說法。
不過,法院勘驗相關證據發現,小花胸罩內側前方驗出男性Y染色體DNA-STR主要型別,與阿明的型別相符。鑑定結果指出,無法排除DNA來自阿明或其父系親屬,但也無法單憑該結果確認DNA來源。
此外,友人證稱事發後曾看見小花發抖、哭泣,相關證詞也與小花事後反應相互吻合。法院認為,阿明利用師生間的權勢關係接近小花,在她明確拒絕後仍持續侵犯,已違反其意願,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。全案為一審判決,仍可依法提起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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