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稱,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高層近日曾接觸香港「具份量」的商界人物,提問他們能否協助遊說港府和北京釋放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,但相關建議遭冷遇。
信報今(2日)刊登評論文章,透露了上述訊息。
文章引述資深政界人士說,美方的想法「太過天真」,因為香港並無相關機制可以套用,即使在基本法之下,行政長官可以「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」,但國安案件性質嚴重,明顯不符合條件。
相關人士又指美方的要求太「大貪」,並說黎智英案關乎大是大非,難以被當作政治籌碼與美國交易,加上港區國安法沒有訂定「保外就醫」機制,除非有極大「人道理由」,否則不可能輕易如美國所願。
黎智英因觸犯港區國安法罪名成立,2月被高等法院重判入獄20年。